法律知识大全_法律知识大全1000篇

       大家好,今天我想和大家讲解一下“法律知识大全”的工作原理。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我将相关资料进行了分类,现在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1.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

2.公民常用法律知识

3.公安相关法律常识

4.交通事故法律知识大全

5.法津常识民事

6.有关幼儿教师的法律法规

法律知识大全_法律知识大全1000篇

生活中的法律小常识有哪些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

       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伙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11、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12、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法律援助?

       答: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困年法人需要法律服务,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援助。

       13、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

       答: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中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部署以死者的遗产,一般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如果抚恤金、补助费的剩余部分属遗产,可以继承。

       14、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学校、精神病院受到损害,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答: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因这些单位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而受到伤害,这些单位应适当给予赔偿。单位有过错的,亦应适当承担责任。

       15、请律师打官司时要注意哪几个方面?

       答:1、要与律师事务所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2、律师代理权要清楚;3、将律师代理费交给律师事务所;4、对律师应将实情;5、对律师的许诺或暗示要有正确的认识;6、对律师的专业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公民常用法律知识

       1.小学生法律知识内容一百字

        小学生安全自护小常识 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

        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敞讥搬客植九邦循鲍末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四、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

        红灯亮时,不能过 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 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2、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 能过马路。

        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 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 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

        4、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不要突然跑过去,因为可能会有车子 正好路过。 5、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2.法制安全教育内容

        1、教育学生懂得什么是社会主义民主,怎样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懂得在行使自己的民 *** 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以及人民的民 *** 利。

        2、教育学生懂得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制定一切法律的依据,是保证建设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的强大武器,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又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人人都要养成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观念和习惯,同违反和破坏宪法的行为进行斗争。

        3、让学生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治的辩证统一关系。懂得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而法制是民主的体现和保障,目的在于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调动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

        要教育学生正确使用民 *** 利,运用社会主义法制这一武器,保护人民的民 *** 利,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各种刑事犯罪分子的破坏活动,维护社会秩序。 4、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的教育,使学生懂得什么是法,法的阶级本质和作用,以及有关的政策法令。

        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法律,并勇于同一切违法现象作斗争。

扩展资料:

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是关键。

        一是强化学习,抓认识到位。组织各级教育行政干部和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 *** 同志关于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有关指示,学习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依法治国方略; 使大家深刻认识到法制教育是青少年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是实现依法治区的一项战略任务,是实现依法治区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要按照“四五”普法总体规划,真正做到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 二是健全组织,抓责任到位。

        为了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立社会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全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各校要建立以法制副校长为龙头,政教处、教导处为主体,班主任、政治教师为骨干的法制教育工作机构。

        区教育局要把青少年法制教育纳入学校目标管理,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从而在全区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组织网络。 百度百科-法制教育。

        3.小学生法制安全教育内

        小学生安全自护小常识

        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小学生安全自护小常识

        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四、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灯亮时,不能过

        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

        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2、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

        能过马路。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

        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

        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

        4、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不要突然跑过去,因为可能会有车子

        正好路过。

        5、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记得给满意答案额!

        4.小学生法律小常识大全

        小学生法律常识: 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 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4、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5、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扩展资料:

1、小学生要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

        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2、小学生要尊老爱幼,平等待人。

        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

        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

        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3、小学生要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

        考试不作弊。虚心学习别人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

        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

        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百度百科-法律。

        5.小学生有哪些安全知识

        小学生安全常识歌(一)遇匪徒110, 匪警电话要记清, 机智灵巧去周旋, 歹徒被擒快人心;私下河,不安全,要防头晕与痉挛, 一江大水喝不完,青春年少赴黄泉;接热水,要小心,壶倒瓶翻烫坏身, 误时花钱且哀痛,医好皮肤不匀称;河水涨,莫强过,逞强逞能必招祸, 绕道行走才安全,雨过天晴家家乐;过院落,别逗犬,呼叫大人把狗赶, 切莫自耍小聪明,被狗咬伤有危险;大热天,走远程,切记莫把生水喝, 肚子痛来头发昏,途中哪里找医生;青少年,莫玩火,星星之火可燎原, 烧了房子烧了山,一不小心要坐监;冬天冷,要取暖,火区电器要检点, 乱七八糟遍地摆,出了火灾后悔晚;药醋瓶,要收好,千万不能乱了套, 老人小孩分不清,误食会把命丧掉;打乒乓,学投篮,体育运动大发展, 单双杠, 爬吊杆,都要按照规则办;不打架,不骂人,文明礼貌树新人, 德志体美全发展,人人争当接班人;坏故事,莫要听, 影响学习误青春,**书碟更莫看,不会分析会受骗;安全事说不完, 时刻小心理当然,偶出事故总难免,自觉自愿入保险;莫登高,莫爬树,当心高处稳不住, 失手失足滚下去,谁也不知伤何处。

        住上铺,莫马虎,安全时刻要记住, 如果上下不小心,老师父母都操心;注射器,有针尖,玩它容易伤害眼, 药品更不随便拿,人人做个好娃娃;玩滑梯,荡秋千,安全意识记心间, 谨防失手绳又断,摔伤身体不方便;用电炉,烧煤气,结束一定要关闭, 房间一定要通风,血的教训要牢记;变压器,不能攀,高压电源很危险, 一旦接触人身体,命归黄泉上西天;倡保险,促平安,安全知识记心间, 园丁精心勤浇灌,安全硕果分外甜;说安全,道安全,安全工作重泰山, 教师学生齐参与,校内校外享平安。 小学生安全常识歌(二)小朋友,仔细听,安全常识有本经,时时注意言和行,家长老师才放心。

        过马路,眼要明,一路纵队靠右行,车辆靠近早避身,举手行礼表深情。拐弯处,莫急跑,以防对方来撞倒,夜晚走路更小心,不碰墙壁便碰钉。

        风扬尘,护眼睛,尘埃进入须冷静,轻揉慢擦手洗净,情况严重找医生。细小物,注意玩,千万别往口中衔,一旦下肚有麻烦,快找医生莫拖延。

        饥饿时,嘴莫馋,吃饭之前洗手脸,细吃慢咽成习惯,这样身体才康健。 吃零食,坏习惯,不分场合和时间,三心二意分精力,别人觉得也讨厌。

        剩饭菜,陈糕点,时间久了必腐烂,吃了容易把病患,扔作垃圾莫留恋。吃瓜果,先洗净,蚊叮蝇爬传病菌“病从口入”是古训,讲究卫生不生病。

        玩游戏,勿持“金”,无意也会伤人身,理由再多不济事,终归还是不安宁。炎热天,汗淋淋,私自游泳万不能,江河湖水喝不尽,青春年少赴黄泉。

        莫玩火,青少年,星星之火可“燎原”,烧了财物祸人命,父母为你去坐监。 照明电,不要玩,徒手不能触摸线,电线不作晾衣杆,用电常识记心间。

        电视剧,动画片,躺下床铺就不看,迷迷糊糊睡着了,当心电视被烧坏。遇火灾,119,火警电话记心头,速离险境求援救,生命安全是一流。

        家来人,不识面,接待不可太随便,哄你出门找爹妈,他就趁机来作案。遇匪徒,110,匪警电话要记清,机智灵巧去周旋,歹徒被擒快人心。

        用电炉,烧煤气,结束一定要关闭,房间一定要通风,血的教训要牢记。 坏故事,莫要听,影响学习误青春,**书碟网莫看,不会分析会受骗。

        安全事,说不完,时刻小心理当然,偶出事故总难免,自觉自愿入保险。说安全,道安全,安全常识记心间,珍惜生命重泰山,国运昌泰享平安。

        6.小学生必知法律小知识

        小学法律小常识10条:

        学生骑车时应注意安全:

        1、不要用你的头和手伸出窗外;

        2、下车时不要拥挤,

        3、不要用武力夺取机动车;

        4、不要把东西扔出汽车。坐在前排的人不应该和司机交谈,这会影响司机的安全驾驶。

        学生走路时要注意安全:

        1、走在右边;

        2、不要追逐,玩游戏,在公路上玩球;

        3、过高速公路时,要看清前后,确保安全通行,有斑马线或立交桥,要走斑点线或立交桥,不要闯红灯!不要乱扔过往车辆。

        防拐卖小常识:

        1、一人在家时,一定要关好门窗。如有人敲门,先要从猫眼或门逢中看清来的人是谁,再决定是否开门。

        2、单独外出时不要喝陌生人的各种饮料,不要吃陌生人给的糖果或其他食物,不要到荒凉或偏僻的地方玩耍。发现坏人,或者碰到紧急的事可以打110报警救助。

        3、不要随便买路过摊位上的烤羊肉串等东西吃,路边的东西是不卫生的,吃了很容易生病。

        7.小学生法制小知识

        小学生安全自护小常识

        一、马路上应注意的交通安全

        1、在马路上要靠边走,走在中间会妨碍车辆的通行,还有被撞的危险。

        2、走路时,不要边走边玩,也不要边走边看书。

        3、如果是几个人一道走,要排好队靠边走,队伍应竖排,不要横着走,以免妨碍别人走路。

        4、不要在马路上打闹、游戏、滑旱冰,容易出危险。

        5、下雨天特别要注意前后的车辆,最好穿**的雨衣、雨鞋、雨伞等雨具,以引起驾驶员的注意。打雨伞时,雨伞不要挡住视线。更不能把雨伞当作对攻的玩具,以免刺伤人。

        6、未满12岁的儿童不能在马路上骑车。

        二、乘坐汽车时应注意的安全

        1、不要将头、手伸出窗外。

        2、不要把空罐头或其它垃圾扔出窗外,这样会污染环境,还会

        打到行人或是其它车辆,发生危险。

        3、在车上不要到处乱跑,以防汽车刹车时,撞到硬物上。

        4、上下车时要从右边,因为左边可能有车开过来。

        5、下车时,先要确定后边没有车子来,才可以下车。

        三、放学或双休日,选择活动场所活动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到没有车辆通行的场地如公园、广场等地方去玩。

        2、不要到正在施工的建筑工地上玩耍。

        3、不要在离河太近的地方玩,以防掉进河里。

        4、不要到小河塘里去游泳。

        5、不要在马路上玩耍,既危险,又会妨碍交通。

        四、过马路时应注意的安全

        1、过马路时要注意观察交通信号灯的变化。红灯亮时,不能过

        马路;绿灯亮时,也要看清左右确实没有车来,才可以过马

        路;如果马路过了一半时,信号变了,要赶快过马路。

        2、有时红灯亮的时候,汽车还在离路口很远的地方,这时也不

        能过马路。因为看起来车离得很远,可是,一眨眼的功夫,

        它就会开到你的跟前。

        3、路口一般不止有一个信号灯,应该看哪一处的呢?应该看要

        穿过的马路对面的那盏信号灯。

        4、出巷子口或绿化丛时,不要突然跑过去,因为可能会有车子

        正好路过。

        5、不要图省事,从隔离护栏下、斑马线以外的马路上过马路。

        8.小学生简单的法律小常识

        小学生应知法律小常识:1、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论什么人都要遵守法律,无论什么人犯法都要受到法律追究,不因身份、地位、民族、性别、贫富、职业等而有所区别。

        2、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一切法律都不能同宪法的规定相抵触,任何人要服从宪法权威。3、我们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法院,法律监督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部门要分工合作、相互监督。

        4、我们国家实行的是依法治国。5、《未成年人保护法》第3条规定: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6、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7、未成年人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平等地享有权利。

        8、窃盗罪。所谓窃盗罪,就是指『偷东西』。

        在没经过主人的同意下,随便取走他人的财物,包括钱和物品.9、恐吓取财罪。就是用不当的手法,包括:恐吓、威胁、暴力等,向别的同学借钱不还或强索金钱。

        10、强盗罪。是拿著武器,如:刀械、棒棍或其他具有危险性的东西,威胁同学,使他不敢反抗,然后强行夺取身上的财物。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

        9.小学生法制安全知识

        红绿灯在眼前,依法守法保安全。

        违法事即阻止,维护安定最重要。 人民警察为人民,小小少年深知法。

        违法乱纪不可取, 法律面前无人情。 遵纪守法,从我做起。

       

扩展资料:

为增强“安全教育日”活动的针对性,真正收到实效,国家教育委员会与有关部门委员协商,每年确定一个“安全教育日”主题。1996年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的主题为“全社会动员起来,人人关心中小学校安全工作 《小学生法制教育》根据小学生的年龄时段、切实需要和接受能力,从法律常识、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会生活、行为规范、安全保护常识等方面,以生动案例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启蒙教育,树立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行为习惯。

公安相关法律常识

       一、宪法常识

       1、什么是宪法?答: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立法的基础和核心,是我国最主要的法律渊源。

       2、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公民应当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答:基本权利有(1)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4)宗教信仰自由。(5)人身权。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6)人格权。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7)通信自由。(8)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9)劳动就业和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10)受教育的权利。(11)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主体权利的保护等。基本义务有:(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不得有危害祖国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3)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4)依法纳税。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5)计划生育。(6)参加劳动和接受教育。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民法常识

       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什么是诉讼时效?答: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2)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它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上述三种诉讼时效期间,前两种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什么是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答: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或法人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三、刑法常识

       1、怎样区分违法与犯罪?答: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而当违法行为达到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程度时就构成了犯罪。也就是说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并不一定达到犯罪的程度。

       2、什么是赌博罪?赌博罪与赌博有什么区别? 答:赌博是一种违法行为。赌博罪则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障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也是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种。赌博罪与一般赌博行为的区别主要有两点:①主观方面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即赌博的人不是为了娱乐和消遣,而是以赌博为手段赚钱获利;②客观方面必须有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常业的行为。如开设赌场,提供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而自己从中抽头渔利;不务正业,嗜赌成瘾,经常赌博,以赌博赚钱作为生活的主要来源等都构成赌博罪。3、什么是窝藏包庇罪? 答: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进行窝藏包庇,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窝藏就是为犯罪分子寻找、提供隐匿住所或者为其逃跑、转移提供钱物、帮助。包庇就是向有关单位提供假证明?以掩盖其犯罪事实真象,为犯罪分子开脱罪责。窝藏包庇的对象必须是触犯刑律、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窝藏包庇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明知是犯罪分子而故意窝藏包庇的。构成窝藏包庇罪必须以窝藏人与犯罪分子事先没有通谋为前提,如果事先有通谋则要以共同犯罪论处。

交通事故法律知识大全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常用法律法规实务大全》的主要内容是:为方便广大公安干警掌握前沿法律业务知识,提高执法水平,《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常用法律法规实务大全》对2006年7月前的全国人大常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国家机关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决定、规定、通知等进行了全面梳理,将适应公安实际工作的内容收录编辑成册。

       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诉规则》

       第五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第五十六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取保候审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

       第五十七条 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

       第五十八条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

       第五十九条 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第六十条 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应当及时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有保证人的,还应当通知保证人解除担保义务。

       第六十一条 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个刑事责任的,变更、解除或者撤销取保候审时,应当通知公安机关退还保证金。

       第六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取保候审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取保候审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取保候审;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

       第六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七十条 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对于需要继续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重新计算并告知犯罪嫌疑人。

       第七十一条 在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

       第七十二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或者发现不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应当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

       第七十三条 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应当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

       第七十四条 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当通知执行机关,并将解除或者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书送达犯罪嫌疑人。

       第七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认为监视居住超过法定期限,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解除监视居住要求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七日以内审查决定。经审查认为超过法定期限的,经检察长批准后,解除监视居住;经审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书面答复申请人。

法津常识民事

       法律主观:

       1、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制作的《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责任认定书 》。因 交通事故认定书 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对 当事人责任 加以认定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它能证实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且关系到当事人承担责任的轻重。 2、提交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 道路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因调解终结书是公安交管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损害赔偿事宜经调解后无法达成协议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当事人收到调解终结书后,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道路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诉讼 ,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有关幼儿教师的法律法规

       1.法律知识大全短一点的

        我们生活在法制的国度,处处需有法,处处需遵法,而作为青少年,我们要应该让法律在心间长驻。

        因为重要,所以学法

        我们从初中开始便开设了法制教育课程,法律的重要性可见一斑。通过学法,我们对法律有了逐步的认知,法制观念也由此提高。我们懂得了在法律范围内什么事该帮,什么事禁止做。怎样行使权利,如何履行义务……而假如我们是法盲,也许在触犯法律后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由此产生的后果就必定严重了,据统计,在各类犯罪人员中,不知道什么是违法行为或不懂法的人数占总数的一半以上。所以,学习法律是我们立足于法律社会的基础,是创造美好未来的重要保证。

        因为重要,所以守法

       遵守法律和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俗语有云:“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法律的制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根本途径,所以为了社会的安定,更是为了我们自身,我们必须自觉守法。而且法律所规定的内容,必定是着眼于公民的利益,因此我们没有理由反对,没有理由不遵循,更没有理由背道而驰。虽然我们有追求个性的自由,但这并不意味我们能标新立 异,无视法律的存在。与法律抗衡的结果只有一个,就是自毁前程。在我们身边,同龄人知法犯法的例子不胜枚举,而为了灿烂的明天,我们能不守法吗?

        2.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有哪些常识

        1、如果你遭遇飞来横祸,如被从楼上掉下来的花盆或路边的广告牌砸着或是你掉进了没有盖好且没有设警示牌的井而受伤,你可以将它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2、“父债子还,夫债妻还”的古训不合法。如果负债人有超过他遗产数额的债务,你可以不还。

        3、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役的最长时间是24小时。 4、如果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律师援助义务的律师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5、别人借你的钱,一定要到期催还;到期之后两年内未催要,你将失去自己的权利。 6、如果你未满18周岁的孩子夜不归宿,你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你就违法。

        7、如果你和一个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你就不能随便调动,除非你在双方约定的试用期限内或者企业未按合同支付你劳动报酬。 8、精神病人在神志清醒时犯罪,也要承担法律责任,重要的是要有充分证据证明这一点。

        9、喝醉酒犯罪,法律不饶你。 10、如果你对行政机关对你罚款、扣销执照、行政拘役等行为不服,你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1、不管你是否年轻,但你应关心你的单位是否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 12、如果你看到歹徒正在对一名妇女施暴,你可以拔刀相助,直至犯罪分子不再实施犯罪即可。

        13、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去的姑娘不是泼出去的水,别忘了父母遗产,也有你一份。 不过你必须尽到赡养义务。

        14、如果你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手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代书人,见证人和遗嘱人都要签名。

        15、如果您是一位劳动者,在您遇到劳动争议时,如果您希望通过仲裁解决,那您应该在发生纠纷后60天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16、如果您获得了赠品或者奖品,但赠品或奖品存在质量问题,那您照样可以向销售者提出维修,调换,或者赔偿。

        17、如果您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使您的人身或者财产受到伤害,如果您想起诉,您应该在两年内起诉,过了两年您再起诉,法院就不会受理了。 18、夫妻中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的,一方向法院提出离婚,经过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离婚后,孩子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

        19、劳动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您正在患病规定的医疗期间,或者在孕期、产期、哺乳期,或者患职业病、因工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力的,那单位就不能解除合同。

        3.公民常用法律知识

        一、宪法常识 1、什么是宪法?答: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国家的总章程,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宪法是其他法律立法的基础和核心,是我国最主要的法律渊源。 2、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公民应当享有哪些基本权利和义务?答:基本权利有(1)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言论、出版、 *** 、结社、 *** 、 *** 的自由。

        (4)宗教信仰自由。(5)人身权。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6)人格权。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7)通信自由。(8)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

        (9)劳动就业和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10)受教育的权利。

        (11)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主体权利的保护等。基本义务有:(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的团结,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不得有危害祖国的统一、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4)依法纳税。

        依法纳税是公民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5)计划生育。

        (6)参加劳动和接受教育。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享有的权利,也是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民法常识 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3)无民事行为能力。

        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什么是诉讼时效?答: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它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最长诉讼时效。

        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上述三种诉讼时效期间,前两种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什么是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答: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或法人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三、刑法常识 1、怎样区分违法与犯罪?答: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而当违法行为达到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程度时就构成了犯罪。也就是说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并不一定达到犯罪的程度。

        2、什么是赌博罪?赌博罪与赌博有什么区别? 答:赌博是一种违法行为。赌博罪则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障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赌博罪也是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种。赌博罪与一般赌博行为的区别主要有两点:①主观方面必须是以营利为目的,即赌博的人不是为了娱乐和消遣,而是以赌博为手段赚钱获利;②客观方面必须有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常业的行为。

        如开设赌场,提供赌具,组织、招引他人参加赌博而自己从中抽头渔利;不务正业,嗜赌成瘾,经常赌博,以赌博赚钱作为生活的主要来源等都构成赌博罪。3、什么是窝藏包庇罪? 答: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分子而进行窝藏包庇,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窝藏就是为犯罪分子寻找、提供隐匿住所或者为其逃跑、转移提供钱物、帮助。包庇就是向有关单位提供假证明?以掩盖其犯罪事实真象,为犯罪分子开脱罪责。

        窝藏包庇的对象必须是触犯刑律、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分子。窝藏包庇罪,只能由故意构成,即明知是犯罪分子而故意窝藏包庇的。

        构成窝藏包庇罪必须以窝 *** 与犯罪分子事先没有通谋为前提,如果事先有通谋则要以共同犯罪论处。

        4.具有争议的民事案件

        1,民事纠纷的概念是,在日常生活中因为某一方或者多方违反了法定的或者共同拟订权利义务关系规则而提出异议的行为。

        如离婚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房屋产权纠纷、合同纠纷、著作权纠纷等。 治安案件的概念是,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案件。

        根据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从上述法律条文我们可以看出,打架斗殴不属于民间纠纷[是由民间纠纷所引起的],而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但如果打伤了人,要赔钱,则构成了一种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一方不不履行,另一方提出异议,甚至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则构成了新的民间纠纷。

        2,上述6种送达模式都属于法院诉讼的程序,如法院向原告送达传票的行为,向证人送达出庭做证的通知的行为。 但需要注意这几种方式的区别。

        直接送达是直接给本人。 留置送达是给本人,本人不要或者不在,则找见证人见证将诉讼文书留在其住所。

        无法当场送的可以采用这种方式。 转交送达的对象只能是军人,被监禁人和被劳动教养的人。

        委托送达是委托其他法院进行送达,比方说异地。 治安处罚的程序包括调查,决定和执行,内容很多,请参看治安管理处罚法。

        5.几个简单的法律常识

        牵连犯是实行数罪并罚是由刑法来规定的,牵连犯只是学理上的一个概念,法院判处刑罚时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做出,不可能由法官自由裁量.

        14周岁须承担的刑事责任只是刑法第十七条规定的那八种罪名(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十六周岁以上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包括刑法规定的所有罪名)。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此外刑法第四十九条还规定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

        儿童(应是指14周岁以下的人)不是犯罪的主体,因此儿童即使犯了违反刑法规定的罪名也不构成犯罪.

        6.常识:常见的法律法规常识,法律常识会怎么出

        1.如果未成年的孩子将人碰伤,监护人必须承担医疗费用。

        2、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嫁出的女儿别忘了父母遗产有您的一份。

        3、如果被从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伤,可以把它们的管理者告上法庭。

        4、如果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有权向所在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5、如果对行政机关的罚款、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为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

        6、如被公安机关传唤或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24小时。

        7、如果未满18岁得孩子也不归宿,必须对孩子进行教育,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如果别人借您钱,您一定要他出借据,而且借款数额一定要大写。(注:诉讼时效为2年)9、如果想要保护自己的家伙其他财产,一定不要私设电网或设置毒物等,否则等待的将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10、如果您成为被告,又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律师,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11、如果想写遗嘱,一定要注明年月日,并亲自签名。让人代书,一定要两个以上证人在场见证,代书人、见证人、遗嘱人都要签名,最好委托律师见证并执行遗嘱。

        12、什么条件下可以获得法律援助?答: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 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困年法人需要法律服务,但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援助。

        13、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吗?答:抚恤金、生活补助费是在死者死亡后,由国家发给死者亲属的费用,用以优抚救济死者家属中未成年人和丧失劳动能力的亲属,部署以死者的遗产,一般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如果抚恤金、补助费的剩余部分属遗产,可以继承。14、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在学校、精神病院受到损害,由谁承担民事责任?答:在幼儿园、学校学习、生活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因这些单位没有尽到监护职责而受到伤害,这些单位应适当给予赔偿。单位有过错的,亦应适当承担责任。

        15、请律师打官司时要注意哪几个方面?答:1、要与律师事务所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2、律师代理权要清楚;3、将律师代理费交给律师事务所;4、对律师应将实情;5、对律师的许诺或暗示要有正确的认识;6、对律师的专业分工要做到了如指掌。

        7.10个必知的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

        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 2、《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5、《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

        8.婚前必知法律常识有哪些

        贴士一:结婚条件看仔细 婚姻的成立必须具备法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才具有法律效力。

        结婚的实质要件包括结婚的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的必备条件:一是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者加以干涉;二是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即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三是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了禁止条件:“有效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未达法定婚龄的。” 结婚的形式要件是指《婚姻法》第八条规定的程序要件:“要求结婚的男女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贴士二:彩礼、嫁妆量力行 1、彩礼:彩礼是我国自古就存在的一种准婚姻制度,在古代称为“纳彩”,指男方及其家人为了表明对女方及其家人的诚意,自愿拿出一部分礼金给予女方及其家人,表明男方决心与女方组建家庭。

        彩礼主要表现形式为现金、首饰以及房子、车子等。彩礼的价值有大有小,一般看男方家里的经济实力,前两年有新闻报道彩礼数额多的甚至达几百万现金。

        因彩礼发生纠纷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女方索要超过男方经济承受能力的彩礼数额,致使双方不欢而散,因此女方要彩礼要量力而行,不能因财失大;另一种情况是给付彩礼后双方因故未能正式结婚,发生彩礼返还的纠纷。 一般情况下,以下三种情形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但是要求返还彩礼一方需要证明给付彩礼的数量和价值,如果仅是给付现金、礼物等,没有证据的话也很难主张。 2、嫁妆:嫁妆与彩礼相对,一般是女方父母在女方出嫁时陪送的礼物。

        古代有十里红妆的说法,指的是女方的嫁妆很丰厚。在古代,女方的嫁妆系其个人财产,即使女方因“七出”被休妻,她的嫁妆还是可以自己带走的。

        在现代,嫁妆是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还是得看嫁妆给付的时间。 如果是在婚前给的嫁妆,那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在婚后给付的嫁妆,那就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贴士三:婚房准备最关键 婚前产生纠纷最多的原因可能就是来自于婚房,由谁出资购买、写谁的名字、谁出资装修等都会产生争议。

        为了减少争议,最好在婚房准备前了解清楚出资与产权的关系,已减少不必要的疑虑和争议。 贴士四:婚前协议谨慎签 1、婚前协议的效力: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就双方各自婚前、婚后所得的财产的归属所作的约定。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需要注意以下事项:首先,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至于是否要公证不是法律规定的必要条件,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书面签字认可都有法律效力;其次,内容必须约定明确,不能采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或容易产生歧义的文字,否则很容易认定为无效;再次,要注意其他形式要件,签字和时间等是否齐备也很重要。 2、婚前协议应谨慎签:婚前财产协议的签订最大的意义是避免将来不必要的财产纷争。

        但对于个人财产数额不多的普通民众来说,签订婚前财产协议要慎重考虑,因为很容易会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甚至为此而闹翻。在财产形式比较单一、数额不大的情况下,结婚的对象要求的基本是生活的必要财产条件,比如就是居住的一套房子或其他生活必需品。

        受传统观念的束缚,很多人会认为对生活的必需品进行约定是对共同生活概念的否定,因此会产生很大的抵触情绪。 但是,对财产数量比较大、财产形式比较复杂的富豪来说,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就比较重要,可以避免将来不必要的财产纷争。

        对于股权形式和家族财产比较复杂的企业家来说,签订婚前协议前还应进行婚前财产的规划。 贴士五:试婚要谨慎 试婚也即婚前同居,在现实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试婚优劣难以一言而尽,但从法律上说,试婚与事实婚姻是不同的。最大的不同是财产关系上,婚姻关系中如果没有约定,实行的是法定共同共有制,也即“你的财产也是我的”。

        而试婚仅是同居关系,则按一般共有制处理,也即谁名下的财产归谁所有,也即“你的财产是你的,我的财产是我的”,不产生法律意义上因身份关系的共同共有。 因此,同居仅是一种事实行为,并不受法律保护,一旦产生纠纷,很难保护弱者的利益。

        当同居双方发生纠纷时,一方为了摆脱另一方的纠缠划清界线,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因为试婚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如果一方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提起诉讼的,法院还是会处理的,但是财产分割的原则还是按一般共有处理。

        贴士六:结婚细节面面观 1、婚纱照:与影楼签订合同时,要注意明确婚纱摄影师的姓名、写明优惠的具体细节、注明礼服的型号和数量、付款方式、试装与主题、赠品的兑现、发票或收据的开具等。 2、办酒:先在订酒店前应。

        9.10个必知的法律常识

        法律常识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戒毒人员的亲属和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探访戒毒人员。戒毒人员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批准,可以外出探视配偶、直系亲属。

        2、《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5、《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

        6、《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两年以下。

        10.法律知识1.对于一般民事纠纷警察会轻易做出处罚决定吗

        对于一般民事纠纷警察会轻易做出处罚决定吗? :民事纠纷只有调解的权利,如果有调解不成或有一方同意调解,则应该是到法院诉讼解决。“纠纷”是不适用“处罚”的。

        2。治安案件做出处罚决定的,是不是一定会以各种方式送达处罚告知书,直到送达为止? :治安案件的处罚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3。其送达方式顺序如何? :除了“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这一规定外,没有其他“其送达方式顺序”。

        4。公告送达(超过规定的7日内送达)是否合理?一般是不是没其他办法或较重的处罚决定用它? :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

        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公告送达是法院的民事诉讼的程序,不是公安机关的治安处罚程序。

        5。处罚决定书何时才具有法律效力,受送达人签字之后吗?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

       幼师必读:幼儿园法律法规知识总结大全!

       一、“民法”中的有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60条:在园、学 校生活、 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 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过错”是指行为人实施行为的某种主观意志状态,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其行为的 损害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损害后果的发生;过失则指行为人欠缺必要的注意,即没有足够的谨慎和勤勉 ,例如,对损害后果应该预见到而没有预见到,是未合谨慎;预见到了却没有采取措施加以避免,是未合勤勉 。一个人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能否注意是受他的年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工作范围等各种条件制约的。这些 方面也就成为判断有无过错及其程度的重要方面。如西方一些国家和地区在确定学校人员责任时,坚持“细心 的”的要求,并以此作为过错的衡量标准。  

       过错原则一般适用于对一般侵权的归责,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法律要件有四项:即损害事实、违法行为、 因果关系、行为人过错。这里特别应注意的是,违法行为分为作为的违法行为和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实施法律 所禁止的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就是作为的违法行为;未履行法律规定的行为义务,致他人受损害,便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不作为的违法行为和过失的主观意志状态往往成为幼儿园民事纠纷的争论焦点,易使园在法律讼争中 处于不利地位,如按推定过错原则,则不必由原告方证明其主张,而由被告方证明自己无过错,若不能证明自 己无过错则推定为有过错。

       二、“法”中的有关规定

       “教育法”第44条:教育、体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及其他机构应当完善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 护的身心健康。 

       “法”第73条:明知校舍或者教学设施有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学校保护”第5条:学校、 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来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不得对未成年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16条第一款:学校不得使未成年在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的校舍和其他教学设施中活动。

       第17条:学校和园安排未成年和儿童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应当有利于未 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防止发生人身安全事故。

       第19条:园应当做好保育、工作,促进在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章“社会保护”第26条:儿童食品、玩具、用具和游戏设施,不得有害于儿童的安全和健康。

       第27条: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

       活动的室内吸 烟。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48条:学校、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 ,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52条:明知校舍有倒塌的危险而不采取措施,致使校舍倒塌,造成伤亡的,依照刑法第187条的规定追究 刑事责任。

       四、《幼儿园工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幼儿园工作规程》中规定幼儿园的任务是: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实施体、智、德、美 全面发展的,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规程”第三章“幼儿园的卫生保健”第12条:幼儿园必须切实做好生理和心理卫生保健工作。

       幼儿园应严格执行卫生部颁布的《托儿所《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他有关卫生保健制度。

       第13~20条,明确规定了幼儿园应当制定有关制度,对在园幼儿的衣、食、住、行全面照管及对进行 安全。这些制度即是幼教工作者必须遵守的法规。

       第六章“园的工作人员”第41条是奖惩条款。如果教职工在安全、卫生、保健等方面出现失职,显然 适用本条的罚则。

       第八章“幼儿园与幼儿家庭”第47条规定:幼儿园应主动与幼儿家庭配合,帮助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 环境,向宣传保育、教育的知识,共同担负的任务。

        五、《幼儿园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幼儿园管理条例》第3 条:园的保育和工作应当促进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在幼儿全面发展教育中,幼儿体育始终是第一位的,而体育中首要的内容是安全、卫生、自我保护意 识与能力的与培养。

       第三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第13条:园应当贯彻保育与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 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良好生活 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由本条可见,《民法》中虽 未明确规定幼儿园为幼儿的监护人,但园却承担着类似监护的职责。

       第16、17、18、20、21条都明确具体地强调了幼儿园在安全卫生方面应尽的职责。

        第五章,是奖、罚则,幼教工作者也必须了解。

       六、国家教委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国家教育委员会文件《关于改进和加强学前班管理的意见》(国家教委教基[1991]8 号)中规定:“学 前班应执行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我委(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拟订的《 学前班保育和教育的基本要求》(试行稿)可做为指导学前班保育与工作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39号)规定:

       所有在幼儿园工 作的园长、老师都必须持证上岗,自2016年3月1日起实行。各地将逐步开展对各园所规范办园的巡回检查!

       以上的法律条文与幼儿园工作紧密相关,每一位园领导都应该熟练地掌握。一旦发生有关民事纠纷,幼儿 园若能证明自己的工作在以上方面无瑕疵,才会被认为是无过错的。值得注意的是:在司法实践中,总是认为 幼儿园负有监护义务的,即不管幼儿园对幼儿在属其照管期间或范围内发生的事故有无过错,幼儿园都要作为 临时监护人,对的人身安全承担一定责任。

       今天关于“法律知识大全”的探讨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能够更深入地了解“法律知识大全”,并从我的答案中找到一些灵感。